#資格:為從事民政、戶政、役政、地政、營建、警政、消防或其他有關內政業務之志願服務工作
有意申請的志工老師檢具相關文件,
有意申請的志工老師檢具相關文件,
如附件(「 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 」),
於113年2月15日前報處彙整,
計有三種獎項:
銅質徽章及得獎證書:1500小時以上
銀質徽章及得獎證書:2000小時以上
金質徽章及得獎證書:2500小時以上
若於多個單位服勤,且向本處申請時,(可以向其他所服勤單位申請)
請提供它單位所提供之「 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」,以利計算時數。
注意事項:
1.請於「申請人」欄簽名或蓋章
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
參考範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