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志工111年模範志願服務家庭終身奉獻獎表揚實施計畫 及推薦表件電子檔請至該會官網(www.tave.org.tw)下載,並請於111年8月31日前將推薦表件提供本處彙整。
申請衛生福利部轉中華民國志工總會辦理111年度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表揚1案.
中華民國志工總會訂於本(111)年12月10日(星期六)下午1時30分,假臺中市政府4樓集會堂(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)舉行該表揚典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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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志工111年模範志願服務家庭終身奉獻獎表揚實施計畫 及推薦表件電子檔請至該會官網(www.tave.org.tw)下載,並請於111年8月31日前將推薦表件提供本處彙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