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獎勵

  • 2011-01-26
  • 已額滿!!勿預約
各位伙伴大家好,依據"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"規定,從事民政、戶政、役政、社會、地政、性侵害防治、家庭暴力防治、營建、警政、消防、兒童或其他有關內政業務之志願服務工作,服務時數一千五百小時以上,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。得填具申請獎勵事蹟表,檢同相關證明文件,於每年一月底前送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申請獎勵(同等次徽章及得獎證書以每人一次為限):
一、服務時數一千五百小時以上者,頒授銅質徽章及得獎證書。
二、服務時數二千小時以上者,頒授銀質徽章及得獎證書。
三、服務時數二千五百小時以上者,頒授金質徽章及得獎證書。
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於二月底前送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。
 
所以各位伙伴倘需申請上項獎勵者,煩請於1月底前儘速提供相關資料俾憑彙辦,感恩!!
隨信附上"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"檔案乙份。
 
 
兔年行大運